男子2天喝4顿后死亡起诉店家获赔
我认为店家不应该赔偿,几十岁的成年人,自己要喝酒,店家不可能不卖酒,不然开店干什么呢。那要是不卖给他酒,他生气了,找店家麻烦产生纠纷怎么办呢?法院判赔的决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这就跟之前我看过的新闻差不多,有一个老人包了鱼塘,一个暴雨天,他的邻居去他的鱼塘偷鱼,不小心滑入河里淹死了,法庭也判老人好多钱,老人不服,往上告,最后一分钱都没给,想想怎么这么多糊涂的法官啊
武松打完老虎后,当了阳谷县都头,然后,他状告三碗不过岗酒店,说其未尽到劝阻自己喝酒然后遭遇猛兽袭击,店家辩解说自己已经告知顾客前山有虎酒多会醉,顾客执意不听云云,县衙老爷不悦,判其赔武松十两银子——武松昨夜陪老爷喝酒耍钱,输给自己五两银子,总要给属下贴补贴补嘛……
一起喝酒的应该是笫一责任人,见其醉得人事不醒了不送医院而往家送。这是朋友吗,是罪人,可以说是杀凶手,明知其醉了,还让其喝,这才是导至其醉死的元凶。不告元凶而告店家?是糊涂?还是不懂法?????
一个经营者,一个商人要求注意消费者的消费量?也就是说,消费者消费太多了,售卖者一一靠别人消费赚钱的人,竟然要注意、劝阻消费者消费?这就是中国法官的见解,中国法官的经营思维!
这是什么逻辑, 作为成年人自己应该有自重的表现,作为家属应该有监督的作用,店家作为生意人,你喝酒,我卖酒,有什么过错,凭什么要让人家店家赔偿5000元,可以说这简直是个糊涂法官,正因为这些糊涂法官,对社会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。今后对于无理取闹或碰瓷儿的,因反叛他们罚款,以警示听。
我想当时店主要是不卖给他们酒估计还得挨揍那,喝酒应该都是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让别人承担,你自己不喝难道别人灌你酒哈哈哈我个人认为不公平
为什么不把卖酒的和生产酒的连带告?这是因醉酒致死,假如吃多了撑死的怎么办?也告商家未尽到注意义务吗?我认为死者可惜,家属可恨,商家可怜,法官……
你喝没喝酒,谁会去注意,何况,时下生意本来不景气,有钱赚有谁会去阻断自己的财路?并且,能来喝酒的人,也是成年人,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取向,死了,与别人何干呢?至于家人索赔,恐怕是穷疯了。还有是政策和法律漏洞纵容所至
店主不卖可能会被砸招牌。为什么非等喝死了才站出来索赔?为钱吗?若果为挽救人命,为什么出事之前不劝阻他戒酒?自己劝阻还不听,何况别人!或者每次喝酒都应该像贴身保镖随时跟着,以免伤自己或者酒后伤别人。
死者家属没把一起喝酒的人告了,却把店家告了,不是选错对象了,还是宁可找店家麻烦也不得罪一起喝酒的朋友?然而,地方法院判店家赔偿死者家人经济损失5000元。要异议不断......
是不是对店家太苛刻了?店家对死者仅有合理的注意义务,再说了也不是死者一个人在喝酒啊,怎么就说店家不该卖酒呢?思维方式有问题。义务法定,该判决没有法律依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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